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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对外宣传规范的通告

发布时间:2026-02-04 11:46:02

  为进一步规范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的对外宣传工作,确保宣传内容准确、合法、合规,维护频道的良好形象与声誉,现根据上级通知要求,将频道对外宣传的相关规范事项通告如下:

  一、台标使用规范

  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只能使用唯一指定台标,其具体样式如图所示。根据原通知材料,原台标“CCTV中学生”已于2020年7月23日全面停止使用,且在任何宣传物料中均不得出现。无论是线上宣传场景,涵盖官方网站、社交媒体平台、视频播放平台等各类渠道,还是线下宣传载体,包括海报、宣传单页、活动背景板等物料,都必须严格统一使用唯一指定台标,确保频道视觉形象的一致性与规范性。

  二、隶属信息以及频道名称使用规范

  在所有对外宣传内容中,严禁出现“隶属于中央电视总台,主管国家广电总局”等类似字样。频道名称必须完整表述为“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”,不得简写为“中央新影”或其他不完整形式。同时,严禁使用“原CCTV中学生”或“原CCTV中学生频道”等描述,避免造成信息混淆与误导。

  三、媒体支持信息规范

  若如下图所示,在举办活动时获得其他媒体支持,且已与相关媒体签订明确、有效的合作协议,可在宣传物料中合理使用合作媒体的相关信息。但使用时应严格遵循协议约定,确保使用方式、范围等符合协议要求。

  若未与相关媒体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,严禁在宣传物料中出现其他媒体的图标、名称等任何形式的信息。未经授权使用其他媒体标识属于违法违规行为,不仅会损害频道与其他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,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与责任追究。

  四、监督与责任

  频道将加强对宣传物料的审核与管理,定期对各类宣传渠道进行检查。对于违反上述宣传规范的行为,一经发现,将立即责令整改,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同时,因违规宣传给频道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  请各相关单位、合作方及宣传工作人员高度重视,严格遵守本通告所规定的各项宣传规范,共同维护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的良好形象与品牌声誉。

  特此通告。

  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

  2026.2.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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